各合作单位:根据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《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》(财税【2018】32号,2018年5月1日起),纳税人原适用17%和11%税率的,分别调整为16%和10%。
为了切实落实国家政策,保证供需双方利益平等,现公布如下:
在2018年5月1日前已经签订合同且已经支付货款90%及以上或全款付清的客户们,必须在2018年4月25日将开票资料发送我司进行开具,否则从2018年5月1日起,所有合同税率都按国家要求调整为16%。
如有需要的客户请各位抓紧时间联系我们开票,否则视为无条件同意以上公告,不得要求作其它税率补偿。
304am永利集团
2018年4月20日